關于對一隊隊員李可的處罰決定
【發(fā)布時間】:2024-08-19 17:24:31
關于對一隊隊員李可的處罰決定
2024年8月11日,2024中超聯(lián)賽第22輪北京國安客場對陣青島西海岸的比賽中,我隊球員李可被當值主裁紅牌罰下。
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一向秉承公平競賽原則,尊重比賽,尊重裁判,尊重對手,一貫要求球隊認真學習并遵守體育總局開展的加強賽風賽紀教育活動相關要求。
李可在與對手爭搶皮球時,發(fā)生了肢體沖突的不當行為,造成自己被紅牌罰下并被追加紀律處罰,嚴重影響球隊的戰(zhàn)斗力,損害俱樂部形象。球隊根據<<北京國安足球俱樂部一隊管理處罰規(guī)定>>第10條,對其作出如下處罰:
1、責令其認真反省并檢討自己的不當行為; 2、罰款人民幣8萬元。 望球隊全體人員以此為戒,在今后的比賽中嚴肅賽風賽紀,嚴格遵守相關規(guī)定,避免不當行為再度發(fā)生。